住房工作计划

时间:2024-07-13 01:01:25
住房工作计划汇编9篇

住房工作计划汇编9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来为以后的工作做一份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房工作计划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购余房对象及条件

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申购原则

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五、申购标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

六、预售价格

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

七、申购、换购报名截止日期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八、房源分布

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

九、计分方法

各学校单位负责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双职工、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申请人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独生子女、军属等情况进行记分,计分时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在职职工工龄分:一年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2.在职教师和局工作人员教(局)龄分:一年教(局)龄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3.学历分: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1分,本科9分,大专7分,中专5分,中专以下3分。多个学历的以最高一个学历进行记分。4.职务(职称)分:(1)教师:高级45分、一级40分、二级及以下35分。(2)行政:正处50分、副处45分、科级40分、科员及以下35分。(3)工勤人员:高级技师40分、技师35分、高级工30分、中级工28分、初级工26分、普通工人24分。以现聘最高一个职务进行记分。5.配偶为区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计15分。6.已申领独生子女证的计3分。7.配偶是现役军人的计3分。

十、总房款付款方式

(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

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

(二)贷款方式付款

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

(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

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

十一、选房办法

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十二、现场监督

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住房工作计划 篇2

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XX]37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年]24号)精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照建设部建办规函[XX年]740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西安市20xx年住宅建设计划。

20xx年西安市各类住房建设目标 ……此处隐藏7957个字……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同时,重点做好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补助租金。依法使用中央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工作,建立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完成制度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严格做到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审核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实现动态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强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正常实施。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于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住房工作计划 篇8

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1、结合网格化管理,严把准入关。在网格化管理中,根据群众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思路,按照“责任网格化,服务网络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现代化”的工作要求,在受理廉租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可以通过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形式,将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反馈给社区负责人。这样就能做到“弄清一户,审核一户”,避免将一些不符合条 件的居民纳入到保障范围。

2、规范审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

住房工作计划 篇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建保[]42号)、《省-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市年-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则

本计划是解决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措施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并与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协调一致。

(一)适用范围:市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居民。

(二)保障对象: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四)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

二、主要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区新增廉租住房250套,发放租赁补贴4669户,其中新增1208户;

管理区新增廉租住房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300户,其中新增300户;

经济开发区新增廉租住房128套;

市新增廉租住房520套,发放租赁补贴5488户,其中新增1697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92套,发放租赁补贴2493户,其中新增900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88套,发放租赁补贴2824户,其中新增1261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各地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管好、用好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范围使用。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配套,务必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的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筹措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对东宝区、掇刀区、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按800元/?补助(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中央和省补助给屈家岭管理区的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全额拨付,市级财政不再配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多方筹措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通过新建(包括统建和配建)、购买、改建、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回收剩余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省地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四)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已初步纳入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自行组织,自己解难,自我担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计划。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履行目标责任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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