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4-07-13 01:21:01
实用的销售合同汇编九篇

实用的销售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销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甲方(需方)

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

供需的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嵖岈山温泉酒店使用电缆的采购及供货事宜,经充分的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款等:

二、质量标准:

所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的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各种的参数均必须满足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三、交(提)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生效后天内一批次送货到甲方工地(驻马店市嵖岈山温泉酒店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四、产品包装及保护:

1、电缆类产品及较长的橡塑线用铁木盘分类包装并用塑料薄膜或蛇皮纸包扎,标示应清晰。包装物不回收。

2、每种规格的电缆均按本合同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均不能出现接头,长度及直径均不得出现负公差。

3、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甲方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综合验收通过为止。

五、验收标准及到货交付: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和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名称及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方案也作为生产及交货验收的依据。

2、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电缆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质量证明和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单位公章(红章)。

3、乙方必须保证交货产品各项性能不得低于图纸的设计标准及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交付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的电缆要求分色,分色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乙方保证在运输中捆扎稳妥,保证产品不受摩擦损伤。对没有进行保护或受损的产品,甲方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一切工期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交货验收应在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乙方应在电缆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7、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直至解除合同。

8、甲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查及送检产品的权利,对于产品的任何技术及质量标准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费用,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损失。

9、各方签字认可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性能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10、由于乙供电缆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电缆是否经过甲方、监理验收 ,由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六、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电线电缆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察看情况,无须更换的,在察看情况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须更换的,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使用方和甲方代表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因此发生的费用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5、乙方保证: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材料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6、乙方保证: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和/或第三人的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本合同约定所购电缆的保修期为:两年;终身维护;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保修范围:本合同所包含的项目、双方其他约定等全部内容。

9、保修责任:乙方保修范围内,造成甲方和使用方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保修款:双方同意从乙方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乙方已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需使用方、甲方签字认可)付清。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付款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订金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内到货或未能按时通过甲方及监理验收,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延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于接到甲方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三天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能按时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更换退货,交货日期不予顺延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其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千分之一给乙方。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违约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外,承担对方合同 ……此处隐藏9539个字……临河区胜利路75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向甲方所建农垦办公楼供应锅炉及相关配件,结算时按甲方实际使用规格、数量给乙方据实结算。(锅炉、配件及价格明细见附件)

2、乙方负责对所供应锅炉进行安装、调试,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费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

3、乙方为甲方提供实际结算总价款应缴纳税费50%的普通发票。

4、结算时甲方扣总价款5%的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做一次回访,如无质量问题,保修金退回乙方(保修金不计息)。

二、锅炉及相关配件供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运输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按供货单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供货单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如逾期供货或逾期完工,乙方除应承担违约金外,另外还得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损失金额以甲方核定为准。以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2、交货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垦办公楼施工现场。

3、运 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及装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乙方应以最适宜保证产品性能、质量和完好性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验收之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三、锅炉及配件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乙方应保证货物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1.2、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1.3、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价格进行下调或数量进行减少后,乙方不得因此降低产品及服务质量,抬高产品单价。

1.4、乙方须随材料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等资料。

2、 包装标准

由乙方按照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产品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应附有产品的标签、质量保证书原件。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3、验收方法

3.1、乙方供应的锅炉及相关配件运到临河区甲方指定地点后,应通知甲方,以便安排验收,甲方检验时若发现数量、外观有缺损或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之约定,应在收到货物后三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三日内补足或更换,由此造成延期交货或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有关延期交货应承担责任的规定处理。该验收不能作为乙方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

3.2、甲方对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签字盖章,并不表明对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仅是对数量、外观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或收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它权利的依据。

3.3、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乙方应负责及时更换,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能因此影响交付与使用时间。

四、付款方式

1、甲方用抵顶乙方全部货款。抵顶给乙方的商品房执行甲方定价,以测绘部门最终实际测绘建筑面积计算,最终结算差额部分长退短补。抵顶给乙方的商品房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规定的税、费。

2、抵顶乙方货款的商品房由甲方统一划拨。商品房达到预销售条件时,甲方按乙方已交货的数量及双方的约定价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购房者办理商品房相关手续。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义务或中途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均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收回抵顶给乙方的商品房,同时甲方开据给乙方商品房的相关手续全部作废。甲方收回商品房时,如乙方已将商品房出售给第三人或有办理抵押等行为无效,房产纠纷及相关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甲方划拨给乙方的商品房由甲方委托的房屋代理销售公司统一销售,销售提成比例按照甲方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乙方也可将划拨的商品房自行出售。商品房销售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乙方人员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致自身或他人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保修期限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锅炉及配件保修期限为锅炉安装调试正常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2、在保修期内,如锅炉及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及运费、人工费用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解除

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仍未改正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合同终止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合同解除;

3、本合同期限届满且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意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适当履行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锅炉及配件的时间、规格、型号、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影响甲方使用,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迟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5‰的迟延违约金。

十、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法律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乌海仲裁委员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配件报价单。

甲方: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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