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4-07-13 01:20:00
有关委托合同集合9篇

有关委托合同集合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榆林、靖边商业地产(案名待定)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委托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a) 项目位于榆林的 区, 占地约 亩,其中商业面积约 平米 b) 项目位于靖边的 区, 占地约 亩,其中商业面积约 平米

二.项目商业运营服务目标

通过项目区位资源的调研及分析,准确定位,合理规划,提高成效,减低风险。 通过系统性操作,执行订单式商业开发模式,提升整体项目商业价值,实现商铺销

售和租赁的高回报率。

三.商业运营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商业招商前期策划定位

项目市场定位及其多维度描述

项目的商业整体定位及商圈复合性推导

商业人口、商业建设面积适配性定位

项目内各主题区域业态功能定位分布及商业销售分配格局

第二部分:商业招商代理执行

1、招商规划

招商组合方案及战略实施

商业主题卖场及主题商街的布局划分

根据意向性主题商业进行物业及成本性分析确立可行性

消费人流导向及动线切割布局分配

商业品牌资源策略制定

各商业业种分类型价格体系制定及文本流程规划

招商手册标准化及招商人员的培训和督导专业化

招商各实施阶段的方案制定费用预估及培训务实性

2、商业招商

制定相关财务、税费政策以及各外联单位费用预估

最佳整合租赁、运营流程设计

项目整体的租赁性公摊计算及车、物流动线设计。

招商过程控制、节点的掌控和调整

招商的流程、促销活动组织

价格体系、合同文本制定与实施

招商洽谈及管理

招商执行与监控

3、商业网点论证

进行商业业态梳理性调研

进行项目商业选址及评价

商圈人口分析及经营策略

建设方案及交通容量

节能环保及安全分析

财务分析及竞争

组织论证会议并答辩

实现网点规划听证

4、开业及运营

做好开业初期各项促销活动方案及应急方案。

确定短、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

相关人员组织架构的调整、完善。

相关商业的各项流程执行监控

进行商业平效控制及调整,完成日常经营性监管

四.合作内容、方式及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全程商业招商的相关性服务,整个合同服务期限为:从签约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商业项目前期定位及招商计划。

2.项目在合同执行中,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招租的唯一代理商并颁发项目招商授权书,全权负责项目的策划、招租工作。乙方在双方议定的价格底线范围内,对于招商、引进方面具有全权决断的权利。

3.甲方与商家租赁合同签署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或保证金后,即为乙方本单招商工作完成的依据。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如商家因故违约,则产生的对商家的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义务对所空出的商铺继续招商。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家居广场项目:签订品牌加盟协议,每个加盟店协议收取150万的代理服务佣金。招商代理费:依据出租合同收取佣金:家居、百货、超市、影院、KTV、电玩等超过1000平米项目租赁合同的 两个 月租金,1000平米以下项目租赁合同的 叁个 月租金。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估租赁合同标的5%的执行费约 以便乙方开展日常工作,此费用作为代理费的预支费用在双方结算代理费时予以扣除。每完成一单招商合同签署且按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或合同保证金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合同的全额代理费。所有款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

六.商业目标

1、项目商业合作期间, 同商户洽谈、招待及引领至项目地考察所产生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甲方完成双方议定的配合部分如房产证明、委托书、物业设施的提供、停车场的规划、招商办公室的准备等前提下,乙方如在3个月内未有重大工作突破,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3.乙方依据市场动态及项目成本等综合因素,超出双方议定的底线价格调整项目租赁价格体系,其计划需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实施。

七. 委托招商的权限与控制

1.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同期内独家进行商业项目招商,并由乙方全权进行招商人员及方式的选定。

2.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发布的任何消息,签订的任何文件,均须得到甲方批准。

3. 乙方不得自行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任何承诺,如因此而引起甲方法律及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双方共同认可的优惠政策、付款方式、装修标准、入住日期等向客户招商本项目。经甲方批准、调整及甲方中途更改除外。

5. 乙方有权组织客户参观,直至成交。

6、第三方回避乙方同甲方直接接触洽谈,所达成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视同乙方完成招商委托,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八. 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 乙方责任和权益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商业策划、商业培训、商业顾问咨询及招商执行服务。

2)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得未经同意将项目招商运营的非公开资料向第三方展示。

3)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供招商计划完成表,每两周同甲方召开招商计划、工程完成情况通报会,共同解决招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事项乙方可提议召集双方会议。

2. 甲方责任和权益

1)甲方如有招商中的重大决策均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表及各项证照完成的最后时间。

4)甲方须在项目驻地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5)甲方参与重大主力店招商项目的谈判,并对谈判中的所涉及法务、工程、物业管理条款及时回复。

九. 双方重要约定:

1. 为配合招商工作,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 ……此处隐藏6381个字……

6.1.1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件,每件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1项。

1)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元;时支付其余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其他约定

8.1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2项: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电话:电子邮箱:

委托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 自委托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名下帐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 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 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将自有资金 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 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9%,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 委托期间,每赢利10%,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6.5成。甲方得3.5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 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 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帐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帐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帐户管理费(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 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 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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