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服务合同范文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服务合同 篇1方(中介公司): ,
中介公司资质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经纪人: ,经纪证号: 。
乙方(业主):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之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所有的房地产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出售】【租赁】的中介服务。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
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锁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
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锁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其它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乙方所有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的【住宅】【写字楼】【商
铺】【工厂】。【其他 】。
乙方所有房地产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 】。
乙方持有【房地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证号: 。
乙方所有房地产【有】【没有】抵押。
房地产地址:
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 ,已建成交付使用年限 。
其它
*房地产权属情况是房地产能否交易过户的关键资料,乙方必须完
整如实填写,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和填写的资料进行核实。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业主应查清自己房地产所在的楼盘开发商是否正在办理该楼盘的确权手续并如实将情况告知中介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正在办理确权手续的房地产不能够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须等开发商办理好房地产证后方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房地产【价款】【租金】:
1、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2、该房地产按套【出售】【租赁】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整。
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缴交的税费为:
税费缴交方式【乙方自付】【买方代付】【甲方代付】。
其它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或劳务费。
2、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发出该房地产的广告,但广告宣传费由甲方自付。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保证该房地产权属的真实可靠。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对象视察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对象。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对象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泄露乙方秘密。
9、其它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完整如实提供房地产的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臵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需要乙方协助的合理要求(甲方需提供需要乙方协助的法律依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4、甲方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对象视察房地产时,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方便。”
5、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根据合同向其支付服务费或劳务费。
6、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7、其它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整作为中介服务费。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为 。
经甲方努力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
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延伸中介服务费。
其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 (¥ )给另一方当事人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隐瞒真实情况或不如实告知乙方交易进展情况等,造成乙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人民币 (¥ )作为赔偿。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
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但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甲方从事中介服务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乙方委任甲方提供独家中介服务的,如乙方通过其他中介公司【出售】【租赁】本人房地产或私下与甲方介绍之客户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违约金。
5、甲、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毁约,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 )作为违约金。
其它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中介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此处隐藏7513个字……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服务合同 篇8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9委托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